1.1 定义 布氏杆菌病(Brucellosis)又称马尔他热(Molta fever)或波浪热(undulant fever),简称:布病。中医病名:温病,慢性期属:痹证,虚损。是布氏杆菌引起的急性或慢性传染病,是一种家畜及人共患的地区性流行病。其临床特点为长期发热、多汗、关节痛、睾丸炎、肝脾肿大等。 1.2 病因 1.2.1 中医病因 由于本病临床表现复杂,变化多端,故目前对其认识尚不一致,一般认为是由机体外感湿热毒邪,病邪外犯肌表关节,内犯脏腑所致。 1.2.2 西医病因 (1)布鲁氏菌 布鲁氏菌为革兰阴性短小杆菌,分为6个生物种及19个生物型,即羊种(3个生物型)、牛种(8个生物型)、猪种(5个生物型)、森林鼠种、绵羊附睾种和犬种(各1个生物型)。我国除森林鼠种外,其余5种均已分离到,感染人群的主要为前3种,其中羊种菌致病力最强,是国内的主要致病菌,猪种次之,牛种对人致病力弱。??? 布鲁氏菌含A、M和G三种抗原成分,G为共同抗原,制备单价A、M抗原可用于鉴定菌种。本菌对光、热、常用化学消毒剂等均很敏感,日光照射10~20分钟,湿热60℃10~20分钟,3%漂白粉澄清液等数分钟即可将其杀灭。在外界环境中生存力较强,在干燥土壤、皮毛和乳类制品中可生存数周至数月,在水中可生存5日~4个月。 布鲁氏菌仅产生内毒素,活菌及内毒素是其致病的主要因素。 (2)致病性和免疫性 布鲁氏菌自损伤的皮肤及黏膜或消化道、呼吸道进入人体后,首先被吞噬细胞吞噬,进入淋巴结,有时可在其中存活并生长繁殖形成感染灶,约2~3周后可进入血液循环产生菌血症。继之在网状内皮系统如肝、脾、骨髓内生长形成新的感染病灶,并可多次反复冲破细胞进入血循环中,则再一次引起菌血症和临床急性症状,表现为平均2~3周的发热期,每间隔约3天~2周,发热又反复,产生波浪状的热型,故称为波浪热。同时,布氏杆菌含有内毒素及菌体本身皆可引起人体的过敏,出现各种的变态反应性病变。骨关节病变,多发生在半年左右,少数病例更早些。布氏杆菌骨髓炎是血源性布氏杆菌感染在骨关节的局部表现。任何骨均可受累,但以脊椎炎最为多见。关节的病变常侵犯大关节,以髋关节炎最为常见。 病后可生产免疫力,在不同菌种和生物型之间有交叉免疫。布氏杆菌多为细胞内寄生,抗体不易直接发挥作用,故一般诊断细胞免疫较重要。 1.3 病理改变 本病急性期的病理变化为多脏器的炎性变化及弥漫性的增生现象。慢性期主要表现为局限性感染性肉芽肿组织的增生。该肉芽肿可位于椎体内或邻近椎间盘的软骨下椎体骨质内。病变可继续扩大,侵及周围骨质、软骨板及椎间盘,最常见受累的是腰椎。感染性肉芽肿显微镜下可见上皮样细胞和类似langhan巨细胞,周围有淋巴细胞及单核细胞,肉芽肿直径约1mm。有少数发生干酪样病变,偶见死骨。广泛的新骨形成是一特殊的表现。因椎间盘破坏,椎体间常呈骨性的融合。据统计约30%~40%病人有骨关节的病变,主要表现为关节炎、骨膜炎、骨髓炎、脊柱炎。脊柱、肩关节、肩锁关节及骶髂关节最容易受侵犯。 1.4 临床表现 1.4.1 临床分期 (1)急性期 ①起病缓慢。突出表现为寒战、发热、多汗。发热平均为2~3周,数日至2周后再次发势,呈波浪起伏。热型多为弛张热,也可呈不规则热。常因大汗浸湿衣被,且与热退相伴,为本病另一突出特征。 ②关节痛。主要为大关节,呈游走性,少数伴关节红肿,或肌肉疼痛。 ③淋巴结及肝脾肿大。淋巴结肿大主要见于颈部及腋下。 ④其它。男性可有睾丸炎或附睾炎,女性可患卵巢炎,孕妇可流产。腰骶神经病变,造成坐骨神经痛也较多见。 (2)慢性期 可由急性期发展而来,也可无急性病史。常见症状有疲乏、出汗、头痛、低热、抑郁、烦躁、肌肉及关节酸痛。 1.4.2 临床表现 大多数病人有急性感染表现。主要为波浪状发烧为其特点,发烧约2~3周,继之1~2周无烧期,以后再发烧。常伴多汗,头痛,乏力,游走性关节痛(主要为大关节)。有时全身症状消退后,才出现局部症状。腰椎受累后,出现持续性腰背痛,伴肌肉痉挛,活动受限后,影响行走。常可产生坐骨神经痛。局部有压痛及叩痛,少数病人于髂窝处可扪及脓肿包块;也可产生硬膜外脓肿压迫脊髓及神经根,出现感觉、运动障碍或截瘫。同时可伴有肝、脾肿大,区域性淋巴结肿大等表现。 慢性病人可伴有其它多处的关节病变。但大多数发生在腰椎,少数发生在胸椎,胸腰段,骶椎或骶髂关节者。男性病人可有睾丸肿大,睾丸炎症表现。本病有“自愈”趋势,但历时较长。未接受治疗者复发率约占6%~10%。
2.1 流行情况 此病属于动物原性传染病,常见牛、野牛、猪、绵羊、山羊、狗及鹿科动物当中。布氏杆菌病在世界各地也有出现,特别在毗邻地中海的欧洲及北非洲国家、东非、西亚、中亚、印度、墨西哥和中南美洲等国家尤为常见。在我国则多见牧区,主要在内蒙、新疆、青海、甘肃、宁夏、山东等地有流行区,南方则少见。 2.2 流行病学特征 2.2.1 传染源 传染源是患病的羊、牛、猪,病原菌存在于病畜的组织、尿、乳、产道分泌物、羊水、胎盘及羊盖体内。尤其是怀孕的母畜极易引起流产或死胎,所排出的羊水、胎盘、分泌物中含大量布氏杆菌,特别有传染力。而其皮毛、尿粪、奶液中均有此菌,排菌可长达3个月以上。在我国羊为主要的传染源,分布最广,与人接触最多,菌种毒力强,临床上症状重,易流行。 2.2.2 传播途径 接触感染,也可通过消化、呼吸道、眼结膜等途径传染给人。人通过与家畜的接触、服用了污染的奶及畜肉、吸入了含菌的尘土或菌进入眼结膜等,皆可造成感染。亦可由母乳喂哺传播,但直接人传人的个案极为罕见。 2.2.3 易感性 人群普遍易感,并可重复感染或慢性化。发病年龄大多在30岁以上。
3.1 诊断 流行病学发病以春夏为多,牧区发病率高。了解病人所在地区、职业、接触范围等情况有助诊断。可根据以下几点: (1)有在流行区居住及来往史或接触牛、羊史。 (2)有过间歇性发烧,多汗,头痛,肝脾大,乏力等全身症状或目前仍有这些症状。 (3)骨关节的疼痛,尤以腰痛剧烈与X线所见不太相符。 (4)病变的组织学检查及脓液的细菌培养对诊断有帮助。 (5)布氏杆菌血清凝集试验结果在1∶80以上,并在治疗后下降,具有临床诊断意义。 3.2 辅助检查 (1)血像:白细胞计数正常或偏低,淋巴细胞相对增多。 (2)细菌学检查:血、骨髓、尿均可作培养,早期血、骨髓培养阳性可达70%~80%。 (3)X线所见与化脓性感染相似。发病1~2个月后才逐渐出现X线上的骨改变,以骨质修复为主而破坏少为其特征。在脊柱常可见2~3个椎体受累,椎间隙变窄,椎体边缘骨质破坏,但骨质增生显著。逐渐出现骨质破坏被不规则的致密新生骨所替代,椎体边缘形成明显骨赘,前纵韧带钙化,椎体可融合,小关节也有炎症改变,由间隙增宽变为狭窄及融合。椎旁脓肿常多见,在骶髂关节常为双侧骨质疏松,间隙变宽及不规则破坏,周围硬化,死骨少见,最终也可融合。 (4)血清学检查:①血清凝集试验。病程2周以上可阳性,效价在1∶100以上,两次测定效价成倍上升,有助诊断。②补体结合试验。效价在1∶10以上为阳性。③抗人球蛋白试验。效价>1∶80为阳性。④皮内试验。将布氏杆菌素0.1ml注入前臂皮内,24~48小时局部肿块超过2.5×2.5cm以上为阳性。⑤荧光抗体测定也可应用 3.3 鉴别诊断 (1)化脓性脊柱炎:起病急,高热不呈间歇性,全身中毒症状重。白血球总数可达2万/mm3以上及中性白血球数增加。血培养阳性。椎旁脓肿或髂窝脓肿出现较早,将抽出的脓液进行细菌学的检查即能明确诊断。X线上表现骨破坏多于修复。 (2)脊柱结核:发病慢,低烧盗汗,无其他关节痛,血沉快,结核菌素皮内试验呈强阳性,X线改变以骨质疏松及破坏为主,很少有增生反应,后期常至脊柱后凸畸形。
4.1 治疗措施 4.1.1 一般治疗 急性期应卧床休息,多饮水,进易消化饮食,保证热量。必要时给与解热镇痛剂及镇静剂。 4.1.2 病原治疗 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急性期及慢性复发的病人。常用药物如下: (1)链霉素与四环素联合:链霉素1g/日,分2次肌注;四环素2g/日,分4次口服,疗程3周。 (2)复方新诺明与链霉素联合:前者每次2片,3次/日;后者剂量同上,疗程3周。 4.1.3 慢性期的治疗 宜病原治疗与特异性脱敏疗法相结合。病原治疗同上。特异性脱敏疗法有: (1)菌苗治疗:首次剂量为25万菌体/日,以后逐渐增加剂量,疗程结束时,菌苗可达1.5亿菌体/日,10~15日为1疗程。 (2)水解素及溶菌素治疗:首次剂量两者为1%1ml/日,逐步增至2ml/日,疗程10~15天。也可用于急性期病人。菌苗、水解素及溶菌素注后可出现反应,主要为寒战、发热、出汗、头痛、全身不适,个别重者还影响呼吸、血压。 4.1.4 其它 皮质激素对于重症者、睾丸肿痛、关节肌肉神经剧痛者及有心脑并发症者,均应采用。慢性期还可用物理疗法,如热疗、透热、水浴等。 4.2 消毒措施 细菌在干燥土壤中可存活数月,在乳制品、皮毛或水中可生存数周至数月。细菌对光、热及化学药剂如3%的漂白粉及来苏水都很敏感,数分钟至20min即可杀死。可采用物理消毒法或采用常用消毒剂均能杀菌,如3%漂白粉液等。
做好布氏杆菌的防制,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是坚持“科学防疫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。 5.1 管理传染源 加强病畜管理,发现患畜应隔离于专设牧场中。流产胎盖应加生石灰深埋。患病的人应及时隔离至症状消失,血、尿培养阳性。病人的排泄物、污染物应予消毒。家畜患病没有治疗价值,应全部淘汰,消灭传染源。 5.2 切断传播途径 疫区的乳类、肉类及皮毛需严格消毒灭菌后才能外运。保护水源。 5.3 保护易感人畜 凡有可能感染本病的人员均应进行预防接种,目前多采用M-104冻活菌苗,划痕接种,免疫期1年。另外凡从事牲畜业的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。牧区牲畜也应预防接种。 5.4 防护 经常与家畜接触者(例如:肉制品加工者、兽医、农民和牧民),应具备一定的防病知识,既要防止布氏杆菌在畜间传播;又要防止病畜传染给人,特别是在接产或处理流产时要谨慎,为防止细菌感染,在接产时,暴露的皮肤应涂擦凡士林,戴眼镜、口罩、胶皮手套和穿胶靴等。处理完毕,应立即严格消毒,胎衣等物要深埋。现场要用2%氢氧化钠消毒,用具、工作服等可用3%来苏儿水浸泡消毒。为更安全,最好预先接种布氏杆菌疫苗,增强免疫力。 国家对防制人畜共患布氏杆菌病很重视,有疫情地区几乎都设有专门防制机构,对疫区或疫点的控制取得了很大成绩。但有的地区因对布氏杆菌病重视不够,至今仍有传染源存在,不时向非疫区扩散。实践证明,检出带菌畜消灭传染源,免疫健康畜增强抗病力,是控制布氏杆菌病的有效措施。 5.5 疫苗 冻干布氏菌病活菌苗。 5.5.1功用作用 本品系用布氏菌弱毒菌种,经培育后冻干制成。用于预防布氏菌病。 5.5.2用法用量 (1)凡与布氏菌病传染源有密切接触者,每年应免疫一次。布氏菌素反应阳性者可不予接种。 (2)用前仔细检查,安瓶绝对不可有裂纹。 (3)菌苗按所载人份量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溶解。每支安瓶10人份,加入0.5ml,溶后之菌苗,应在3小时内用完。 (4)于上臂外侧上部皮上划痕接种。在接种处用酒精消毒,待干后,滴上菌苗(每人份0.05ml),再用消毒针划痕。10岁以下儿童及复种者菌苗滴于一处划一个“井”字,10岁以上初种者菌苗滴于二处划二个“井”字,间隔2~3cm,划痕长度为1~1.5cm,应以划破表皮微见血迹为宜。划痕处用针涂压10余次,使菌液充分进入痕内。接种后局部应裸露至少5分钟。 5.3.3 注意事项 (1)患严重疾病、免疫缺陷症者及用免疫抑制剂治疗者禁用。妊娠期及前6个月授乳的妇女禁用。 (2)接种后局部反应轻微,少数人划痕处会出现轻度浸润,一般不影响劳动。个别人体温稍高。如因使用途径错误,出现类似急性布氏菌病症状者,要按急性布氏菌病进行彻底治疗。 (3)用品仅供皮上划痕用,严禁注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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